|
事项名称: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自由类)
|
|
服务分类:
商业活动
|
|
受理方式:
网上申请、书面受理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01]第33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条 件:
1、北京地区具有进出口经营资质的企业
2、对外签订生效的技术进出口合同
3、两点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31号),对属于自由类(不在国家《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和《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内)的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技术进出口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
|
提交材料:
1、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注: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译本)
3、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即中方企业的营业执照、进出口资格证书(外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4、项目批复文件(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5、涉及提成的合同,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提成费计算依据。
|
|
办理程序:
|
|
1、企业系统注册:http://www.gfapki.com.cn;技术进出口网址:https://jsyj.mofcom.gov.cn/。
2、企业在线登录合同信息,打印出申请表和数据表。
3、到市商务委一层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报送合同登记相关材料。
|
|
|
办理机构: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服务贸易处
|
|
办理地址:
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邮编:100010)
|
|
办理电话:
85163102
|
|
办理时间:
周一至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