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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省区市保障冬季首都市场蔬菜供应暨服务产区菜农服务首都市民联合行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1-12-12 信息提供:储备调控处
 

 

 

  12月10日,随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卢彦宣布“九省区市保障冬季首都市场蔬菜供应暨服务产区菜农服务首都市民联合行动”启动,北京市与河北省、海南省、云南省、山东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九省区市冬季蔬菜联合保供行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2010年12月底在北京考察民生工作的有关指示,2011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与河北省、海南省、山东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六省区开展了“七省区市保障春节期间首都市场蔬菜供应联合行动”,保供行动取得圆满成功,保障了春节期间首都市场蔬菜供应。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供稳价”要求,按照“优势集成、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继续推动区域合作,密切产销关系,提高流通效率,保障冬季首都市场蔬菜供应充足,建立持久稳定的产销、购销对接关系。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与河北省、海南省、云南省、山东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八省区供京蔬菜主产地政府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3月15日在北京市新发地、大洋路、顺鑫石门和水屯4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物美、京客隆、超市发、永辉、华冠、华联、华润、家乐福、沃尔玛、华堂等10家农超对接连锁超市同时开展“九省区市保障冬季首都市场蔬菜供应暨服务产区菜农服务首都市民联合行动”。活动启动仪式于12月10日在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隆重举行。活动开展期间,北京市蔬菜日均供应量将增加2000吨以上,增幅达10-15%。销售品种以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为主,包括大白菜、白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黄瓜、西红柿、豆角等8个品种。

  九省区市将采取5项具体措施确保冬季首都市场蔬菜货源充足,供应稳定:

  一是政府间签订合作协议。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与河北、海南、云南、山东、甘肃、内蒙古、宁夏、广西等8省区的30个供京蔬菜主产地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搭建合作平台,确保供京主产地蔬菜销售通道畅通。
  二是产销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书。由新发地、大洋路、顺鑫石门、水屯等4家重点批发市场;物美、京客隆、超市发、永辉、华冠、华联、华润、家乐福、沃尔玛、华堂等10家农超对接连锁超市与8省区66家骨干生产企业(组织)和运销大户签订蔬菜产销合作意向书,活动期间增加蔬菜供应总量达19万吨,确保北京市场供应充足。
  三是批发市场设立主产地蔬菜销售专区。新发地、大洋路、顺鑫石门、水屯等4家批发市场设立销售专区,准备了150个蔬菜销售车位(其中新发地120个车位,其余3家批发市场每家10个车位),专门销售签署协议产区的蔬菜。
  四是免除新发地入场费和减免零售终端摊位费。市政府决定并已开始实施减免入场费和摊位费。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免除大白菜、白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黄瓜、西红柿、豆角等8个品种进入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入场费,各区县政府相应补贴零售终端摊位费,促进蔬菜价格降低。
  五是零售企业优先采购8省区蔬菜。10家农超对接大型连锁超市和6类12种蔬菜销售新模式企业优先采购和销售参加联合保供行动的8省区蔬菜,为签署对接协议产区的蔬菜进入北京零售市场提供便利。

  本次活动启动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将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通过此次联合行动,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与供京蔬菜等农产品主产地的产销合作长效机制,保障首都市场蔬菜等农产品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供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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