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委:
为加强典当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典当行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8)20号)有关要求,定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3月31日开展2011年度全市典当企业核查工作。请各区、县商务委按照《2011年度典当企业核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度核查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11年度典当企业核查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