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20号)要求,市商务委对2009年12月31日前以市商务委(含原市商务局、原市外经贸委、原市商委)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共103件,其中保留74件;废止、失效共29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