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节能降耗,扩大节能家电消费,市商务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部门共同启动北京市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实施时间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财政补贴对象为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并购买节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补贴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配有节能显示器)。凡购买节能产品的,在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再给予补贴,其中,凡购买一级能效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再给予300元/台的补贴;凡购买二级能效电视机、空调的,再给予100元/台的补贴;凡购买节能电脑(配有一级和二级能效显示器)的,再给予200元/台的补贴。
开展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效促进消费;二是提高终端用能效率,据初步测算,试点期内,将直接实现节电约2000万度,折合标准煤约0.7万吨;三是促进产业升级,引导和促使生产企业加快节能技术研发,改善产品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同时提高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使我市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从60%提升至70%;四是引导绿色消费行为,推动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引导市民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