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商务委员会是房山区政府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工作部门,同时挂北京市房山区粮食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本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政策、法规;提出本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政策和行政性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本区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商品流通、物流配送重点设施的布局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市场调控和政府储备组织实施,制定市场应急预案,促进城乡市场的发展。
(三)研究拟订本区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区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
(四)研究拟订本区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统筹管理本区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商品配额以及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稽核、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监督进出口机电产品的招标活动;指导对外贸易促进工作。
(六)研究提出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与国外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管理;指导境外投资工作。
(七)研究提出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八)利用市级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维护本区进出口公平贸易利益,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本区与国外有关经济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九)培育、指导并促进本区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在本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履行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根据区政府对有关工作部门明确的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监管的相关职责。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