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本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北京市现代流通业发展战略,拟订本区商品流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推广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商品流通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定应急方案。
三、研究拟订本区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区级商业市场规划建设。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本区住宅小区配套商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研究制定本区典当拍卖、实物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生猪屠宰、盐业管理和执法检查。
五、统筹管理本区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权及配额管理。负责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和企业出口退税稽核、加工贸易合同管理。负责对外贸易促进及出口加工企业服务。
六、研究拟订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与鼓励政策。负责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本区双边经济援助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管理,负责指导行业境外投资。
七、研究本区利用外资发展战略,拟订中长期规划及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促进对外经济交流。
八、建立本区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反倾销保障措施相关工作。负责涉及本区的世贸组织事务的综合协调。
九、联系本区内外贸易领域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指导促进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贯彻落实粮食行业政策,组织粮食收购。完成粮油等重要商品的政府储备制度,负责粮食企业资格审批。负责对粮食市场监管,做好军粮供应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