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方案》(京办字[2004]19号),组建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区商务局是主管本区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内外贸易合作、经济合作方面的法规、规章;提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战略;提出流通体制
改革意见;拟定商品流通、物流配送重点设施的布局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定市场应急预案,促进市场发展;
(三)拟定本区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协调各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
(四)拟定本区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企业的许可和监管;
(五)统筹管理本区商品进出和技术贸易工作;为企业进出口需求提供服务和引导;负责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和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以及出口加工企业的发展工作;
(六)促进对外经济合作,负责本区与国外双边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管理;指导境外投资工作。
(七)制定本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提出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和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八)建立本区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涉及本区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事物的综合协调工作;
(九)负责重大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十)指导并促进内外贸易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十一)负责本局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