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说明 在提出问题前请先细读本说明。
1、有关“投诉类”的问题请在“领导信箱”栏目中提出; 有关“建议类”的问题请在“意见建议”栏目中提出; 有关业务类咨询的问题请在本栏目中提出。 2、对于“投诉类”、“建议类”的问题建议您最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将处理结果向您进行反馈。 3、业务方面的咨询问题请尽量将问题描述清楚,以便于我们能够做出准确的答复。 4、业务方面的咨询问题我们会做到有问必答,但不包括非业务类的咨询问题。 5、对于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的咨询类问题,我们会做出建议性答复。 6、请勿提出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我们将不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