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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经营主体、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07-01-23 

  办理部门:服务交易管理处
  依  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令第2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有关程序:
  一、网上填报:
  
企业登录商务部网(www.mofcom.gov.cn)—市场建设司-政务系统(汽车贸易管理信息系统)。请企业将信息按要求录入,对录入后形成的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认真核对无误后打印。

  二、二手车经营公司备案提供资料如下:
  1、备案申请;
  2、二手车经营公司信息备案登记表(商务部统一制定);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三、二手车经纪公司备案提供资料如下:
  1、备案申请;
  2、二手车经纪公司信息备案登记表(商务部统一制定);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四、二手车拍卖公司备案提供资料如下:
  1、备案申请;
  2、二手车拍卖公司信息备案登记表(商务部统一制定);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五、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备案提供资料如下:
  1、备案申请;
  2、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信息备案登记表(商务部统一制定);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六、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提供资料如下:
  1、备案申请;
  2、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备案登记表(商务部统一制定);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由服务交易管理处送规划建处审核二手车交易市场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注:企业提供的资料需一式两份,A4纸,加盖公章。
  
  业务咨询电话:85163380
  办理本事项以及领取批复文件、证书请到市商务局一层行政审批大厅9号窗口

 

    相关下载:

        备案申请格式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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